城府办发〔2023〕43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度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第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5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满后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并在决策完成后公布决策结果。
三、承办单位未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制定《城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6月 |
2 |
制定《城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9月 |
3 |
制定《城口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试点实施方案》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6月 |
4 |
实施城口县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县东部新区管委会 |
2023年5月 |
5 |
制定《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办法》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4月 |
6 |
制定《城宣大邻高速公路建设资源匹配方案》 |
县交通局 |
202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