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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城府办发〔2021〕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深刻认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3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4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10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迎来重要机遇 12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3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4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5

第三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渝东北生态安全屏障 17

第一节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17

第二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19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20

第四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22

第四章  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4

第一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24

第二节  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26

第三节  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28

第四节  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29

第五节  防治噪声环境污染 31

第五章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 33

第一节  全力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 33

第二节  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35

第三节  健全市场治理机制 36

第六章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38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39

第二节  提高固废危废处置利用水平 40

第三节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42

第四节  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44

第五节  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45

第七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6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46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47

第三节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 49

第八章  加强区域协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51

第一节  深化生态共建 51

第二节  深化污染共治 53

第三节  深化环境共管 54

第九章  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 55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57

附表1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59

附图1  城口县区位图 68

附图2  城口县行政区划图 69

附图3  城口县交通现状图 70

附图4  城口县水系图 71

附图5  城口县生态安全格局图 72

附图6  城口县生态修复图 73

附图7  城口县水土流失治理图 74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城口与全国全市一道,同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关键五年。为深入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城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为有效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规划建设》等规划任务要求,推动《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特编制《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是指导全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阶段目标和远景规划的重要基础。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攻坚克难,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转化落实。

第一章 深刻认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条主线,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委、县政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聚焦“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1,打好“五大攻坚战”2,抓紧抓实“三件大事”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措施最实、效果最好的五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走宽走实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之路还有差距。“十四五”时期,全县上下要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战略机遇,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让巴山原乡、生态城口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最美画卷。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95.42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0.67%。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公路主干道沿线景观绿化、空窗区补绿、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截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450万亩,森林面积380万亩,森林覆盖率72.5%,森林蓄积量达到1650万立方米,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连续位列全市10个生态功能重点县第一。重点开展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水体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县湿地总面积4132.54公顷,全县湿地保护率50%以上。实施“增绿添园”,开展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园面积逐年递增,分别达到19.18平方米/人、11.4平方米/人。实施水土保持、矿山恢复与复垦、前河及任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5.94平方公里,矿山恢复治理59亩,任河和前河沿河生态修复20.2公里。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深入实施蓝天行动,2020年,全县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0µ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9%,位居全市前茅。扎实开展碧水行动,全县水环境整体呈良好态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任河水寨子及前河土堡寨国控断面、任河青龙峡管护站及中河黄金口市控断面水质全年无超标项目,水质优良率100%;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比例为零。积极开展田园行动,完成127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提升至82.17%和87.8%。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优于国家规定标准。

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期间,全县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生态产业正在释放绿色红利,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6:50:34调整到2020年的20:18.1:61.9。率先发布“三线一单”成果。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严控改建、扩建高污染和高耗能项目,关停修齐洗铁厂、鸡鸣红砖厂、沿河沥青搅拌站。成功争取锰产业直供电政策为企业节约成本1亿元,升级改造锰钡、建材等传统产业,积极引导久益农业、天宝药业、九龙洞矿泉水等企业从生产管理、能源消费、基础设施、环境排放等方面开展绿色工厂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工业固废利用,鑫城建材公司年处理炉渣、矿渣和环保灰能力达到30万吨、君鑫旺建材厂年处理锰矿磁选弃渣能力达到20万吨。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环评精细化管理,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联治体系,保证没有“带病”审批项目,没有审批有“硬伤”的项目。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成效显著,全县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不断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县无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实施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没有出现因管理不善、保护不力导致自然保护区内环境和资源受到较大破坏失去保护价值的现象。

生态文明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换更为高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和生态环保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进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成为全市首个实现“双清零”的区县。创新“河长制”管理,深入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深化制度建设、细化目标分解、强化人员配备,为管好一河碧水提供坚实基础。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马路办公”管理机制、“三同时”监管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生态文明治理及执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动绿色信贷、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以及横向生态补偿等市场机制落地生效。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林业“三变”改革试点。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丰硕。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核心,以生态创建基础细胞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绿色创建工作,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成功创建国家森林旅游示范县、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入围国家储备林试点示范县,荣获“2018绿色发展示范城市”,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村庄8个,创市级绿化模范城区1个。累计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街道)13个、市级绿色社区7个、市级生态村127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1个、市级绿色学校8所、县级生态乡镇24个、县级绿色社区21个、县级绿色新村100个、县级绿色学校29所。

专栏1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属性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情况

生态

空间

1.生态保护红线占幅员面积的比例(%)

约束性

≥62.21

60.67[1]

2.森林增长




林地面积总量(万亩)

约束性

≥450

450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70

72.5

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约束性

≥14

19.18

生态

经济

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约束性

[15]

[15]

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性

[16]

[16]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约束性

[10]

[21]

7.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

参考性

95

87.8

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参考性

95

82.17

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参考性

98

98

9.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

参考性

≥50

—[2]

生态

环境

10.现状水质优于III类水体比例(%)

约束性

100

100[3]

1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约束性

≥340

361

12.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约束性

≤35

20

1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约束性

[6.48]

[6.53]

氨氮排放量

约束性

[3.63]

[3.89]

二氧化硫

约束性

[8.9]

[17.4]

氮氧化物排放量

约束性

[19.8]

[19.8]

生态

生活

1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1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约束性

≥95

95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约束性

≥85

85

1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约束性

≥95

100

17.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

参考性

≥40

95

18.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参考性

≥95

72[4]

生态

制度

19.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约束性

≥20

22

20.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4(%)

参考性

编制

—[5]

21.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约束性

≥80

—[6]

生态

文化

22.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参考性

100

100

23.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参考性

≥80

80

注:1.该数据为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评估优化调整后,上报国家数据。

2.“—”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3.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指标为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水质要求。

4. 享受政策支持卫生厕所的覆盖率,不包括农户自建卫生厕所。

5.未开展该项工作。

6.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的提法已取消。

7 带[ ]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统筹保护与发展协同难度大。城口县是秦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渝东北生态屏障,享有“中国生态气候明珠”等称号,境内生态环境管控严格,生态保护压力较大。全县经济主要来自上级转移支付补偿和本地生态产业贡献,处于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起步阶段,绿色经济“四型”产业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加之“十四五”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边际成本上升期,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因此,全县在“十四五”期间,如何找准自身定位,通过依托秦巴山区山水优势,发展自身生态资源,加快实现自然资本保值增值的任务艰巨。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依然任重而道远。全县目前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对标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内在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乡镇、农村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历史欠账较多,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只有85%和57%。工业园区高燕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未建设,且坪坝河高燕段(高燕河)支流存在锰矿井水输入,部分河段存在锰浓度超标。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垃圾分类体系不健全,矿渣弃土还存在随意堆放现象。未来五年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处于高水平,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处置。

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复杂艰巨。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到位问题突出,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还存在小水电等违规项目,部分河流生态基流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生物多样性本底不清,对崖柏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的资金投入不足,外来物种入侵及病虫害监测技术相对落后,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较弱。城口本身地质条件破碎,同时随着部分区域石漠化逐年加剧,全县水土流失强度加大,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在水土流失监管能力建设、治理对策的研究等方面仍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主体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市场参与有限,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投融资体系、市场交易体系、生态补偿体系、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市场化政策机制还不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智慧监测、监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网络监测体系还未建立,重要河流、湿地、湖泊等重要区域监测、预警保护体系还存在缺口,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尚未覆盖市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水环境区域。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还亟待强化。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迎来重要机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交汇为美丽城口建设带来政策红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使成渝地区战略地位凸显、战略空间拓展、战略潜能释放。“一区两群”是重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载体。城口作为全市与川东北的重要联结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增强区域生态区位优势,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宜居宜业宜游的大巴山特色生态城、“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重庆向北重要门户、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建设。

生态文明新时代为城口生态潜力释放带来机遇。城口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生态气候宜人、自然景观秀美、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潜力在全市乃至西部地区具有十分独特的比较优势。当前,生态文明新时代已经到来,为城口充分发挥生态优势、集聚资源要素、拓展市场空间,建好“绿色银行”带来了新机遇。通过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必将促进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经济财富转化,好生态就能变成好产品、产生好价值,为推动全县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两高”时代助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发展。G69银百高速(城口段)2022年实现县城通高速,渝西高铁有望2021年全线开工,城口“困守大巴山、孤悬渝东北”的困境逐步缓解,将更加凸显城口连接长江三峡腹地贯通大西北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有助于城口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示范区建设机遇,不断壮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聚焦“生态优先当示范、绿色发展当标杆”战略目标,与毗邻地区深化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污染共治,协同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化“新路子”,为推动长江绿色经济走廊共建、渝东北川东北绿色实现协同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敏尔书记调研城口交办“三件大事”的指示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奋力谱写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多彩城口新篇章,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城口。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正确处理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生态立县的战略定力,积极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的责任担当,夯实绿色发展本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绿色长城。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治。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治理,统筹细颗粒物、臭氧等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稳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打造高品质生活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依靠法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强化“一盘棋”思想,树立“一体化”理念,以“一区两群”协同发展为重要载体,携手四川万源、宣汉推进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绿色发展、强化在三峡库区及秦巴山区生态保护、山地特色城镇化发展、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上的示范作用,更好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社会民众既是良好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环境保护的“生力军”。加强宣传引导“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促进每个公民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建设者,形成最强大的“绿色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资源价值充分转化,生态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环境更加优美、自然风景更加怡人、生态保护作用更加突出,长江上游和大巴山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面建成。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成为全市践行“两山论”、走好“两化路”的示范和标杆,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城口。

专栏2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类型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1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72.5

≥72.8

2

森林蓄积量

万m3

约束性

1650

1890

3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任务

4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约束性

3.9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任务

5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约束性

361*

>350

6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

%

约束性

100

100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约束性

100

100

8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约束性

72

80

9

乡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约束性

100

100

10

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

%

约束性

85

≥95

1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约束性

100

100

12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19.8]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任务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6.53]

#氨氮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3.89]

#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17.4]

1.带【 】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2.“—”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3.*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值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高于正常年份。

第三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渝东北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以筑牢渝东北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优化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好重要生态系统,加强生态退化区域的治理修复,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推动自然资产加快增值。

第一节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控。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湖和生态红线为重点,构建“一屏”(即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重要山体)、“两带”(即任河流域带、前河流域带)、“多点”(即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圈)的生态空间安全格局。科学编制《城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入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结合市级下达的生态空间保护目标,进一步明确生态空间用途分区和管制要求。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桩工作。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红线内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扩建和改建,已有的永久基本农田建立逐步退出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逐步建立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分解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过程保护与日常监管责任,将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结果直接用于监督执法、绩效考核和生态补偿等。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配合重庆市在大巴山区域设立国家公园。基于自然保护地评估调查结果,完成现有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依法解决自然保护区划定不合理、保护对象不精准、各类空间重叠、原著居民过多等问题。依法依规解决大巴山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内小水电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强化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和监督,持续开展“绿盾”等专项行动。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到2025年,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定桩。

第二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紧紧围绕国土绿化、森林覆盖率“双提升”目标,依托长江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新一轮的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造林、森林抚育、特定灌木林培育等工程,继续推进彩叶提升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及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建立特色林木种苗培育基地,积极组织动员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林地用途管制和保护监管制度,持续开展“绿卫”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森林防火能力。到2025年,全县实现有山皆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72.8%。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完善湿地资源数据档案。推进巴山湖湿地公园周边土地生态修复,维护好“一湖碧水,两岸青山”的美景。加强湿地科研监测和湿地宣传教育,同时全面加强“园校”“园社”合作,推动建立湿地学校、湿地社区,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提高湿地保护意识及对外影响力。加强提升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品质,积极培育湿地生态产业,形成多元化湿地生态产业发展格局,力争打造湿地生态旅游示范区。到2025年,保障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不低于1116.3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不低于587.8公顷。

加强草地资源保护。强化县域内涉及耕地保护、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问题的重要草场保护,加大严重退化区、生态脆弱区的草场修复力度。实施亚高山草原保护与拯救工程项目。大力推行轮牧、休牧,促进草场休养生息。合理开发利用县域内高山草场资源,强化对黄安坝草场、九重山草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在不破坏草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以草食畜牧业为代表的特色生态农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业,严控开发强度。

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以“城美山青”为目标,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绿线管理办法,加强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推动滨河公园、东部新城城市公园、慢行绿道、城周森林质量提升、绿色建筑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升“两河四岸”、重点景区、大巴山森林人家集群片区、工矿区、主干通道沿线绿化水平。实施城市出口路、桥区周边等裸露地面绿化覆盖等绿化美化靓化“面子”工程。持续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城市建设与自然景观的有机融合,依托新建公园绿地,落实商住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建设临时绿地,积极开展以新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屋顶、墙体为重点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治理水土流失。以坪坝河项目区三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黄泥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为抓手,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治理工作。对羊耳坝水库、三合水库等重点预防区,实施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提高水源涵养、净化水质的能力。对涉及巴山镇、坪坝镇等17个乡镇的63个行政村的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取工程措施、生态修复措施、生态清洁措施及农业经济措施,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争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6,并结合当前的“以奖代补”政策制定鼓励公众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办法。

治理岩溶石漠化。强化科技进步推动石漠化防治,建立一批科技含量高、生态经济效益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石漠化治理“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对全县条件相对恶劣、不适宜治理的石漠化区域进行封禁。对石漠化相对较为严重的高燕镇、复兴街道、龙田乡、坪坝镇、双河乡、庙坝镇、周溪乡、明通镇和蓼子乡9个乡镇(街道)的石漠化集中区域,以恢复森林植被为核心,农业和林业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相结合,推动林草植被保护与修复。建立健全全县石漠化防治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石漠化防治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石漠化防治队伍。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以前河、任河两大流域为重点,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以自然保护区和红线保护范围区域内矿山为重点,加快煤矿损毁土地、露天采石场、煤矿采空区等恢复治理,开展煤矿山、建材和非金属矿山污染综合整治,至2025年,累计实施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治理修复及复垦面积约670亩。全面推动实施《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方案》,以高发钡矿绿色矿山整合建设项目为示范,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宜景建景”原则,积极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力争2025年实现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

第四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观测。以城口县所涉及的秦岭一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为优先区域,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任河及前河两大水系生态涵养带、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其他原生植被分布区为重点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建设大巴山智慧生态监测系统,构建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多样性动态调查及监测网络,开展大巴山无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大巴山地区微生物多样性调查及生态经济动植物资源调查。实施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快大巴山微生物次生代谢库构建和应用,开展大巴山经济动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大型真菌林下种植及综合利用示范。推动大巴山生物多样性基因库、大巴山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观测样区建设,补充完善生物多样性地面观测体系。

抢救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强自然保护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对珍稀动植物进行种源保存、人工繁育和野外回归。加强秦巴区珍稀冷水鱼类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利用。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坚决打击野生动物盗猎及非法贸易。推动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控防治体系建设,加快秦巴野生动物救助与自然教育研学教育中心建设。持续开展大巴山自然保护区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施大巴山野生动植物标本展示馆和科普科研基地建设工程,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以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特殊或者脆弱的区域、前河及任河水域、交通干线沿线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对外来物种的种类、分布、传入途径、危害、损失等情况的调查,建立外来物种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建立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入侵预警报告制度和控制技术体系,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和扩散。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对经许可引入的外来物种因物种变异、自然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造成生产、生物或者生态危害的,撤回许可,并销毁引入的外来物种。

第四章 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持续巩固提升“城口蓝”;着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常态化开展污染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提升河流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力争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底线,确保全县土壤环境安全;统筹农村生态、农民生活、农业生产三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打造精致农村“妆容”,共同守护好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第一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持续推动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到2025年,城区主次道路机扫率达95%,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十项规定”,逐步推进施工工地控尘“红黄绿”名单管控制度和分级管理,鼓励建设单位踊跃参与全市“智慧工地”建设,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扬尘监测智能设备,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5个。土地整治项目、土石方施工工地、房屋拆迁现场3个月内未建设的要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力度。完善锰钡矿企业原材料、尾矿、废渣堆存场的防尘设施,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监督管理。

治理生活污染。以葛城街道、复兴街道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餐饮业、企业食堂及公共机构食堂为主要整改对象,大力开展油烟治理,推动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进餐饮油烟排放智能监管。严禁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露天熏制食品。以乡镇(街道)、社区为试点,推进建设烟熏腊制品集中服务点。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治成果,推动向周边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延伸,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逐步扩大禁放区域(场所)和限放区域范围。

防治交通污染。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加快推进县城至各乡镇城乡公交车辆的“油”改“电”工程。鼓励纯电动汽车开展货运中转,减少汽、柴油货车中转,构建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强道路行驶机动车抽检和遥感监测,加快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统筹“油、路、车”,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电动车,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租赁优先使用纯电动车。

治理工业废气。依法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工业园区高燕、庙坝、巴山组团废气综合整治力度,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推进汽修行业在用喷漆房标准化治理改造及石化行业重点企业泄露检测修复。加强水泥、煤炭、建材加工等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管。实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第二节 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加强三合水库邱家湾水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和应急专家库建设,逐步退出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实施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工程。积极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3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到2025年,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年监测一次,逐步推动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

常态化开展污染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前河、任河及其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建立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到2025年,建成流域排污口监测网络和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任河和前河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建设。加快补齐葛城街道及复兴街道老旧小区等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短板,加快推动东部新城片区配套综合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有序推进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作,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实现城乡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逐步对全县工业企业、城市及镇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户)、医疗机构、餐饮行业、洗车场、建筑工地和“小散乱”企业等领域、场所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污水“三排”行为的高压态势。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划定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生态空间“蓝线”“绿线”和“灰线”。制定任河、前河“两河四岸”总体规划。落实河(湖)长制,强化前河、任河、坪坝河、巴山湖、羊耳坝水库、中坝子水库、龙峡水库、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良好水体水质保护。推进河湖、岸线和支流协同治理。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修复,力争启动任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格论证管控岸线近水范围内生产生活工程建设。加强坪坝河等主要次级河流污染整治,持续开展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锰矿井水等工业污染以及生活污染治理工作。完善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到2025年纳入国家考核的出境地表水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在Ⅱ类以上。

实施水生态修复扩容。实施水库扩容等水源工程。明晰河流生态水量,全面完成李家坝二级电站、鑫阳电站等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提升改造,安装视频在线监测系统,保障河道生态流量。以任河、前河流域、三合水库、羊耳坝水库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2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巴山湖水库、中坝子水库、龙峡水库为重点对象,加强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实施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以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重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巴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及重点天然水域地为重点区域,采取生物、工程技术等措施,改善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不断扩大生物种群及数量。实施“十年禁渔”,建立禁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增殖放流鱼苗活动。

第三节 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污染耕地分类治理。以全县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为基准,结合大巴山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建设,制定实施城口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施用改良剂、种植绿肥,以及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积极争取开展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加强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后期管理,强化农产品临田检测、超标粮食处置。明确未利用地复垦为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严格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动态更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和项目库。进一步完善土地再开发利用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制度,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发一块、治理一块。根据国家发布的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督促企业安全处理处置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落实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以高燕组团、巴山组团钡废渣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地下油罐等为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双源”地下水调查,开展防渗情况检测评估,统筹推进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制定防治污染的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措施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探索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四节 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全面落实《城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加快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以上或500人以上的人口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稳步推进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及农村公厕建设。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紧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牛鼻子”,继续深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基础设施。配备农村生活垃圾保洁人员。借鉴双河乡柳河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经验,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垃圾“零废弃”村庄建设试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鼓励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加大种植业投入品结构调整力度,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培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试点和化肥减量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大力推广新型农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力争稳定在40%以上。探索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谁生产、谁使用、谁回收”的回收责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逐步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氮肥深施、混施,控制种植业氨污染。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规定,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积极推广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建设病死畜禽收贮点,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备,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贮体系。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发展绿色水产养殖。

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以“五沿带动、全域整治”为抓手,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分类分档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房前屋后、村道河流、休闲广场美化绿化。全面开展以“三清一改两消除”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积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庄、特色小城镇等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村内道路提升工程、“四好农村路”新建及村社入户便道建设工程,努力建设具有城口特色的宜居宜游美丽乡村。

第五节 防治噪声环境污染

防治社会生活噪声。巩固和深化“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严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和家庭装修的噪声排放开展污染防治。实施城市声功能区网格管理,建立噪声监测网络。开展居住区室外冷却塔、变压房、空调室外机等固定噪声源噪声专项综合整治行动。

防治交通噪声。道路建设规划与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协调一致。在距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附近处规划设置降噪绿色带等措施。积极推进低噪声路面建设。完善城区机动车禁呜标志。联合县公安、交通、住建、文旅等部门开展机动车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摩托车非法改装等噪音扰民突出问题。

防治建筑施工噪声。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采取降噪措施,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的噪声管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和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严格查处噪声超标排放的行为。

防治工业企业噪声。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建工业项目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鼓励企业采用降低噪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和阻尼减振等治理措施。加大对噪声超标排放扰民的查处力度,对超标企业依法实施治理、搬迁、关停,实现区域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

第五章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

以碳减排为总抓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低碳示范建设,全力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工业布局及准入,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引领,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生态资源价值转换,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第一节 全力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碳达峰重大战略部署及任务,推动全县以及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加强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参与碳金融市场发展,争创全市气候投融资试点。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以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为重点,通过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推动高耗能行业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推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完成重庆市下达的碳排放配额管理任务。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基本淘汰城区、工业园区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快液化天然气(LNG)推广应用。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有序发展水电,加快推动城口光伏电站、风电场等新能源基地建设工程。完善能源基础设施,重点推动城口县至万源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增加县外清洁能源输入。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积极推进垃圾发电、生物质沼气发电、沼气直接利用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加强节地、节水、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力度,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锰矿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管理,鼓励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清洁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循环经济体系,开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冶)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推进低碳示范建设。探索编制城市低碳发展规划。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探索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加快创建一批节能减排宣传和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第二节 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工业布局及准入。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等有关政策,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实施意见,分区管控10个优先保护单元、4个重点管控单元、3个一般管控单元。区域生态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聚焦工业园区组团主导产业和项目统筹力度,强化不同组团产业特色功能,构建以锰、钡、功能食品产业为引领的工业产业集群。

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引领作用。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原则,将区域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作为区域发展的硬约束,从战略源头强化绿色发展。建立发展改革委、规划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规划环评提前介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项目招商。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组织检查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质量及相关审查意见、跟踪评价等落实情况。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全面推行“生态+”“+生态”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探索建设跨区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打造城口大巴山新能源基地。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大巴山生态经济孵化中心,立足城口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等。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促进锰矿产业改良工艺、升级环保设备,实现绿色生产。推动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业绿色转型。

第三节 健全市场治理机制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全面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支持环保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的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落实排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治理托管试点。争取国家和市级支持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城市排水“厂网一体”管理体制改革,理清县、乡镇两级关系,完善定价、付费机制。推动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利用工业污染地块。

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推动形成环境服务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执行节约化用水、差别化电价以及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按照重庆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稳妥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体系,发挥价格杠杆引导作用,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深化碳汇交易、森林覆盖率指标横向交易,落实“林票”交易制度,探索开展单株碳汇交易试点。积极争取“生态地票”等政策支持,探索推进生态资源抵押贷款、生态资源直接融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生态信用制度体系,加强绿色银行、绿色债券对生态产业的支持推动。联合金融机构积极探讨绿色信贷与小微贷款的结合,研究拓宽城口信贷品种作为普惠金融的试点。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乡村生态微产业群体获得更大金融支持。构建完善、科学的政策体系,实现对生态资产,特别是集体资产以及生态指标的有效监管,多元化保障生态资源资产保障增值。

推进生态资源价值转换。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GEP)体系,建设物质产品、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生态产品的实物量、功能量、价值量台账和数据库,编制城口县主导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构建反映城口自然生态特点的指标体系和反映城口经济发展水平的定价体系。提炼物质产品、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的价值转化路径,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和生态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公共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积极争取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生态价值补偿。推动农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不断释放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生态红利。积极争取标准化生态资源、资产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六章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固废危废处置、利用、监管水平,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加强辐射安全管理,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积极发挥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千里眼”“顺风耳”和“同盟军”的作用,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环境敏感项目“邻避效应”,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构建和完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论证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以有色金属加工业、采矿业、皮革及其制品业、民爆业等行业为重点,督促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识别固定源和移动源环境风险,督促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落实“一源一事一案”、岗位应急卡及风险信息登记,推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平台上现有已超过三年期限的企业更新应急预案与风险评估。定期对辖区内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民爆物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及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风险精准化排查整治,着力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环境风险防控合力。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落实“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由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牵头,多部门协同处置,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激励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应急抢险救援行列。推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全覆盖。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加强对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方案,及时补充和更新,实现资源共享。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评估。以大气、地下水、土壤、气候变化、垃圾分类等对人体健康影响为切入点,对任河、前河流域、工业园区高燕组团、锰钡开采加工业等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评估工作。深化民众对生态环境的价值及其对健康的影响的认识,了解生态环境保护与健康风险防范必要知识,提升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行动能力。

第二节 提高固废危废处置利用水平

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编制实施城口县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快补齐城乡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厨余垃圾资源利用设施,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深化源头精细化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加快推进危险废物过程监控信息化,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消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两张皮”问题。推进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科学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点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餐厨垃圾、汽车维修废机油及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完善危废暂存间设施,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城口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暂存设备、设施,建立以乡镇中心卫生院及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为节点的医疗废物中转贮存体系,实现乡(镇)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工作,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逐步推动采用物联网技术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置进行全程监控管理,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完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防范尾矿库渣场环境风险。加快城口县锰废渣处置场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任河、前河流域电解锰、冶炼、化工等行业渣场和尾矿库堆存点,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渣场和尾矿库实施限期治理。积极推动尾矿库闭库区及废弃渣场生态修复,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格要求尾矿库渣场所属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一库一档”。进一步做好尾矿库渣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不断提升尾矿库渣场安全生产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广使用环保纸袋、布袋等非塑料产品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为重点,鼓励使用绿色包装。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投放设施。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跨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第三节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继续加强全县涉及冶炼、锰钡开采及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完成市级下达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

提升重金属监测、监管水平。在坪坝河高燕段等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建立定期监督和公告制度,增加重金属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督促重点防控区域涉重金属企业逐步配备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组织结构及人员管理。完善监测站实验室水质、土壤重金属监测仪设备。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7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并联)审批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危化品车辆“七必查”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企业的监管,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好舆论引导宣传。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在重点区域、流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建立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单,精准识别各类新污染物管控重点。加大对新污染物国内外管理进展以及处理处置相关技术的关注力度,为合理管控新污染物问题做好应对措施。与排污许可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相衔接,探索新污染物管控的激励政策。加强新污染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新污染物预警机制,探索可测、可查、可考、可追责的评估体系。

第四节 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对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行分级管理。生产放射源、销售和使用I类放射源(医疗使用I类放射源除外)、销售和使用I类射线装置以及具有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必须持有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许可证。加强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100%得到安全处置。完善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提升监督执法的技术手段。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加强电磁辐射项目管理,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等电磁辐射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已建高压输变电项目开展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管理,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完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标准。督促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运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监测电磁辐射水平,并向社会公布。

健全辐射监管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深入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县级监管能力。强化放辐射环境信息共享,深化与公安、卫健、交通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完善跨区域合作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的改革。

第五节 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共保。强化基层环保人士对基层地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监督管理的主力军作用。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媒体宣传。开展文化传播、道德培育、志愿服务、品牌创建等行动,广泛传播生态价值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组织开展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等全民教育行动。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拓宽网络宣教阵地,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加强党和政府群众的沟通联系,完善信访投诉机制。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统筹来信、来电、来访、网上投诉等受理的信访投诉问题,梳理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有效信访投诉和有效问题线索,确保有效信访投诉“问题有人接、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实行网上信访,实现“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

积极破解“邻避”效应。开展包括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在内的环保听证会,邀请或由群众自主报名参加,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零距离”参与环境决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持续开展“环保公众开放周”活动,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全面实施污染源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效化解环境敏感项目“邻避效应”。

第七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健全市场治理机制,突出生态环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县领导牵头、县级部门行业负责、镇乡街道属地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彻落实重庆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促进开展环境治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领域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划分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督办管理体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确运行,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规范引导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鼓励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设立公众开放日。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深化落实排查、交办、核查、约谈、督办、考核等工作举措,不折不扣推进各级各类督察交办任务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和措施彻底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经得起环保督察“回头看”。加强对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有效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县委党校培训课程。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全县国民教育体系,全面优化中小学校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教学资源。撬动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生态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建立“两山”“两化”生态孵化平台。加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科研院所落户城口,挂牌“城口两山学院”,发挥学院智库优势,打造大巴山生态文化教育基地。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活动。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全县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材。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培育绿色消费文化。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园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巩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秉持“两山”理念,严格落实《城口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重点实施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水平、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建设工作,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第三节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加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城区、中心镇为重点,建设空气质量网格化微型站,构建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建设体系。逐步推动青龙峡管护站、黄金口等市控监测断面及其他监测断面、巴山水库监测断面、三合水库及羊儿坝水库等重要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形成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人工增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增雨指挥系统、人工增雨能力建设。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应急监测装备台账,制定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完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推进智慧林业规划和建设,逐步构建高效运转、天地一体的管护网络。推动县域内河流、湖泊等湿地重点区域建立监测设备及湿地预警系统。建立草甸资源的实时检测系统。

构建智慧生态环保体系。以建设城口县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城口县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城口云平台等“一中心两平台”建设为契机,完善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持续推进智慧环保在指挥调度、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实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构建生态环境数据与工商法人、信用体系、环保税、绿色金融及县域、流域等相关数据对接体系,实现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动态监控。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决策部署,加强与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南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企业的合作,筛选推广适用于城口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治理及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等生态环境适用技术。邀请环保行业相关专家莅临现场指导,为生态环境问题“把脉问诊、开药方”。深化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多方合作机制,加大监测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力度,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协作,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司法合力。深化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办案力量建设,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八章 加强区域协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结合全市“一区两群”生态本底,以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城(口)宣(汉)万(源)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为契机,携手万源、宣汉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联合推动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环境共管,促进川东北、渝东北生态环境发展同频共振、合作共赢,共同奏好“生态曲”、唱好“双城记”。

第一节 深化生态共建

筑牢大巴山生态屏障。携手开州、万源、宣汉相邻区县共同抓好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地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大巴山沿线自然保护地及交通要道生态廊道建设,形成大巴山重要生态区生态长廊网络连接。协同推动大巴山湿地周边山水林田草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一批大巴山湿地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深化湿地产业合作,共同推进湿地资源培育和湿地文化建设。共同探索建立大巴山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机制。协同实施林长制,联合开展大巴山“绿盾”监督检查、林草资源联防联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织牢毗邻区域生态安全连接线,实现一道屏障守两方。

共建任河、前河两大生态流域廊道。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与万源、宣汉整体谋划任河、前河“两大生态流域廊道”建设,增加前河、任河两岸植被覆盖、丰富生物多样性,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及生态防护功能。丰富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提高景观品位,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观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协同加强河流滨岸带的保护和管理,加快建设河岸缓冲带,打造“水系生态”最美岸线。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联合调度,优先保障生态基流,坚决依法查处截断生态基流的小水电。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生态修复。落实好长江沿岸“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国土绿化、经济林扩容增效等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协同建设国家优质储备林基地。健全城口、万源、宣汉湿地保护网络体系,优先在前河、任河流域建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推进城市宜居湿地生态修复。以大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万源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蜂桶山自然保护区、黑宝山森林公园、莲花湖湿地公园、宣汉百里峡自然保护区、宣汉国家级森林公园、洋烈鱼子溪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为重点,强化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形成大尺度的绿色板块和森林湿地群。共同加强交界区域山洪灾害易发区、石漠化地区等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及生态修复。

第二节 深化污染共治

推动跨界水体环境治理。以跨界河流前河、任河为重点,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完善联合巡河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协同编制前河、任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共同谋划实施一批跨界河流水质提升项目,开展交界片区入河排污口、农业面源污染、尾矿库污染等协同管理。健全跨界断面区域联防联控联打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前河、任河等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及信息互通机制。推动水寨子及土堡寨跨界水质监测断面监测数据共享。

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深化落实《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共商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联合制定城口与万源、宣汉涉气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持续推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共同加强交界区域机动车污染、建筑工地扬尘、垃圾秸秆焚烧、腊肉熏制等污染治理。对重点区域、群众反应强烈问题开展交叉帮扶工作。联合推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发展,确保万源、宣汉、城口等毗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共同提升。

加强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治。深化落实川渝两地《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川渝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协议》,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推进城口、万源、宣汉毗邻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固体危废(包括医疗废物)的协同管理与处置,解决垃圾、固废等跨界“漂流”的问题。加强与万源、宣汉两地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信息共享,推动固体废物及时规范化处置。

第三节 深化环境共管

深化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落实好《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议》,建立完善跨区域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以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强化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环境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污水偷排乱排、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非法交易及食用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交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协调联动,通过压力传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责任。

协同推进区域环境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探索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环保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配合市级部门推动实行两地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监测数据、监测机构互认,环境管理数据共享。加强区域环保领域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宣传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曝光,营造良好环保信用环境。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共防。强化“一盘棋”思想,贯彻“一体化”理念,建立任河、前河上下游之间环境风险污染物信息交换机制。联合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风险防控及存在安全隐患沿河尾矿库的治理。落实《四川-重庆地区放射源安全监管跨区域合作协议》,重点抓实交界区域放射源暂存设施共同监管,深化辐射安全管理技术交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机制,突出应急处置协商、会商、互助和配合,加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共同防范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

第九章 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

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目标为导向,衔接规划任务,谋划一批对保护县域生态环境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将做实做细重大工程项目作为推进落实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措施的着力点,充分整合各领域力量、各方资源筹措重点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谋划一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紧抓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短板及弱项,谋划一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储备工程项目。做好项目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加快推进项目投资论证和组织项目申报,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进入市级和国家级资金项目库。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推动深化开展选址、用地、勘察、可行性研究、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研究,形成一批方案研究充分、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储备,一旦资金条件具备即可尽快开工建设。

多渠道筹措重点项目资金。坚持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积极申请国家和市级专项建设资金,加大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向生态环境保护的倾斜力度。加强在转移支付、金融支持、土地管理、生态效益补偿、交通基础设施补助、各类发展基金和专项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面的争取力度,切实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根据重大决策部署,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全面掌握跟进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问题。建立项目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作为指导城口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纲领性文件,需要健全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和刚性约束。

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对于新形势下要求调整修订本规划的,要按照程序进行。做好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分解、细化本规划各项任务措施。将规划涉及的重要内容、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镇街,并落实到各部门、镇街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责任、期限,提高规划执行力,保障规划实施的连续性。

强化政策配套。强化国家、市级政策导向研究,围绕美丽城口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和深化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围绕规划确定的各生态环境要素的主要目标,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分类实施重大项目。加强县财政资金年度预算,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强化统筹资金安排,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狠抓考核评估。将规划重点任务作为各部门、镇街党政机关落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到期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评估成果应用。探索开展目标、指标和任务等实施情况年度评估。

加强宣传引导。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做好规划的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整合,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作用,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挖掘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亮点成绩、典型案例、重要成效、创新工作方式等,向公众宣传。

开展区域合作。深化与渝东北其他区县、川东北地区城市的交流合作,共商谋定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跨区域项目,深入交流学习推广先行工作经验和做法。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西部环境交易中心建设。

附表1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项目建设

年限

牵头单位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503783



1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项目


406067



(1)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加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保护修复。

4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2)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监管平台建设。

5000

2021-2025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3)

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管。

2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4)

配合市级建设大巴山国家公园。

6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5)

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建设城口县国家优质储备林基地60万亩,储备林保障性苗圃0.1万亩及配套基础设施。

215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6)

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

实施封山育林。

5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7)

长江防护林建设

实施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

56855

2021-2025

县林业局

(8)

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12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9)

森林防火项目

开展大巴山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城口县森林防火步道建设工程。

11012

2021-2025

县林业局

(10)

巴山湖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

规划实施巴山湖湿地生态保护工程;推动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文化打造及湿地资源开发。

14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11)

城市园林景观建设项目

推进建设城北公园、盐井潭公园、滨河公园、陈家山自然公园等10个公园,实施城区增绿补绿工程。推动东部新区城市森林公园建设。

270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2)

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建设大巴山生态廊道300公里,推动大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九重山风景名胜区、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与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八台山5A级景区等周边重点生态功能区相连接,实现对全县的森林生态系统、河流生态系统、亚高山湖泊生态系统、亚高山湿地生态系统、亚高山草甸生态系统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

30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县水利局

(13)

建立5个野生动物救助站。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完善陆生野生疫源疫病检测体系。建设大巴山生物多样性基因库、大巴山种质资源库、大巴山野生动植物标本展示馆科普和科研基地。

20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2

生态治理修复项目


97716



(14)

大巴山湿地保护和周边生态修复项目

对巴山湖湿地公园周边2.9万亩土地实施生态修复。

71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5)

水土保持项目

北屏乡、咸宜镇、治平乡、修齐镇、高观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约150km2。

15000

2021-2025

县水利局

(16)

提升区域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

县域范围内实施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等工程项目,规模约1.4万亩。

7100

2021-2025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7)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对全县670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3816

2021-2025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8)

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全面启动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实现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

800

2021-2025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碳减排工程


124500



(19)

碳达峰行动方案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编制城口县碳达峰行动方案。

1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20)

低碳示范建设

积极引导农特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试点示范。

2000

2021-2025

县经济信息委

(21)

低碳宣传活动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500

2021-2025

县委宣传部

(22)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基本淘汰城区、工业园区燃煤锅炉。

5000

2021-2025

县经济信息委

(23)

燃气管网工程

建成城口至万源天然气长输管道、中燃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50000

2021-2025

县发展改革委

(24)

新能源项目

力争建成大巴山新能源基地,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8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达到32万千瓦。

50000

2021-2025

县发展改革委

(25)

输变电工程

实施城口至开州220千伏电力线路建设工程、前河110千伏变电站(扩容)及配套电网建设工程、35千伏电力线路建设项目。

10000

2021-2025

县发展改革委

(26)

城口县充电桩建设项目

在重点小区、景区、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或配套建设充电桩。

5000

2021-2025

县发展改革委

(27)

绿色建筑建设

提高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和零排放建筑比例。

10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248672.5



1

大气污染防治


4150



(28)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编制实施《城口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分季度、分污染物管理体系。

1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29)

公交车“油”改“电”

实施城乡公交车辆“油”改“电”工程。

150

2021-2025

县交通局

(30)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200

2021-2025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31)

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

5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县商务委

(32)

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

推广纯电动车;推动电动公交充电设施建设。

100

2021-2025

县交通局

(33)

废渣场扬尘控制

完善锰钡矿企业原材料、尾矿、废渣堆存场的防尘设施。

1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34)

施工扬尘控制

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

1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35)

道路扬尘控制

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

1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36)

生活污染防治

持续推动餐饮企业餐饮油烟治理;持续推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大型餐饮业等餐饮油烟治理。

1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

(37)

推进建设烟熏腊肉集中服务点;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5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生态环境局

(38)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完成市级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3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39)

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实施淘汰燃煤锅炉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100

2021-2025

县经济信息委

2

水环境污染防治


213222.5



(40)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对全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建立档案,对规范化建设存在缺口的水源地进行完善;推动三合水库邱家湾水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大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和应急专家库建设。

100

2021-2025

县水利局

(41)

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年监测一次,逐步推动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

5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42)

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

全县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

6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43)

城口县排污口清查与规范化建设

以“全面排查、及时监测、逐一溯源、规范整治、加强监管”的方式,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摸排与规范化建设。

1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44)

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推进乡镇污水管网改建、沱溪河片区污水管网新建、东部新城配套综合管网建设。

990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45)

管网改造项目

推动老街老旧场镇及城区管网改造。

30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46)

工业园区高燕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坪坝河锰污染风险防范项目

高燕园区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并完善配套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工程。

3642

2021-2025

县经济信息委

(47)

坪坝河高燕段污染物监控设备1台。

2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48)

城口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任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启动实施任河(修齐镇段)河道综合治理13.98公里。

35000

2021-2023

县水利局

(49)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实施前河蓼子段和明通段、燕子河咸宜段和鸡鸣段、中河双河段、坪坝河新华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40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50)

城市饮用水水源涵养工程

开展三合水库、羊儿坝水库水源涵养工程。

500

2021-2025

县水利局

(51)

河道岸线治理提升工程

推动实施县城拓展区、工业园区巴山组团、工业园区庙坝镇组团、工业园区高燕组团四个岸线功能区的岸线生态治理提升工程。

5000

2021-2025

县水利局

(52)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建设生态沟渠10公里、高标准农田30亩、河口湿地2个。

1590.5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利局

(53)

骨干水源工程

开工建设刘家坪水库、丰收水库,改扩建三合水库。

3000

2021-2023

县水利局

(54)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

全面推广节水型生活器具,创建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学校等;开展场镇集中供水饮水节水改造工程及村级或社区分散式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16200

2021-2022

县水利局

(55)

城口县水电站生态流量保障工程

核定每座水电站的生态下泄流量,强化河流减脱水段连通性恢复及生境修复,提升改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逐步建立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在线监测网络。

2890

2021-2022

县水利局

(56)

城口县主要河流及水库水生态健康评估

对任河、前河、中河、巴山湖水库进行水生态调查,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估,完善土著鱼类,水生植物数据库。

1000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3

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6200



(57)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开展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1200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58)

耕地污染防治

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污染耕地分类治理。

2000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59)

建设用地污染防治

开展重点企业土地污染防治工程。

15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60)

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双源”调查。

15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4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25100



(61)

农村饮水工程

新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5处,改造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2处。

15000

2021-2025

县水利局

(62)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在县域内畜禽规模化养殖基地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

300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63)

建设病死畜禽收贮点;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备。

400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64)

城口县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3个,示范村3个,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800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6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推广使用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完善垃圾转运系统。

80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66)

新建入户便道327公里,改建入户便道106公里;新增太阳能路灯1970盏;旧房整治提升4422户,闲置废弃房拆除1408栋,改院1842户。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委

县住房城乡建委

(67)

增加公共绿化空间约20万平方米。

2021-2025

县林业局

5

噪声污染防治


300



(68)

城区噪声治理工程

在居住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布置噪声监测设备,提升噪声监测能力,加强城区内噪声管理。

300

2021-2025

县公安局

县生态环境局

环境风险防范


31746



(69)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逐步完善吸油毡、消油剂、活性炭、快检设备、防护装备等应急物资装备。

16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70)

城口县垃圾填埋厂水污染风险防范应急体系项目

完善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设施配备:修建垃圾渗滤液收集缓冲池1个、截污坝1座并建造垂直渗率墙;购买地下水抽吸泵2台、应急发电机2台。

986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71)

县应急管理实训基地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装饰装修工程、师资队伍的组建、培训器材的采购、场所设施的费用支出、业务系统建设等项目。

3000

2021-2024

县应急局

(72)

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应急装备的补充和更新换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400

2021-2025

县应急局

(73)

城口县锰矿废渣场建设项目

新建120万立方米锰矿废渣处置场。

5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74)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4000

2021-2025

县商务委

(75)

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建日处理2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

26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76)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升级项目

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50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77)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一个。

15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78)

污泥无害化处理厂迁建

迁建日处理能力20吨的污泥处置场。

1500

2021-2025

县住房城乡建委

(79)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16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80)

辐射应急能力建设

推动放射性废物库功能提升、辐射应急能力提升、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6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4646.2



(81)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推动大气网格化监测微站建设。

1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82)

水环境自动监测断面建设

完善水寨子、土堡寨2个国控断面自动监测设施,逐步推动青龙峡管护站、黄金口等市控监测断面及其他监测断面、巴山水库监测断面、三合水库及羊儿坝水库等重要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

12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83)

亚高山河流、湖泊、沼泽等湿地监测、预警、保护体系建设

推动县内湿地重点区域建立监控监测设备及预警系统。

7446.2

2021-2025

县林业局

(84)

环境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

针对安全生产、卫生健康、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开展监测预警感知网络建设。

2000

2021-2025

县应急局

县卫生健康委

(85)

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建设

推动建立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

3000

2021-2025

县生态环境局

(86)

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运行管理中心工程

建成县大数据资源中心、城口县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城口云平台等“一中心两平台”。

10000

2021-2025

县经济信息委

合计



933347.7



附图1 城口县区位图



附图2 城口县行政区划图



附图3 城口县交通现状图


附图4 城口县水系图


附图5 城口县生态安全格局图


附图6 城口县生态修复图


附图7 城口县水土流失治理图



1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

2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城市建设攻坚战、坚决打好旅游发展攻坚战。

3改善交通、保护生态、农文旅融合发展。

4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用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统计管理报表体系,它反映被评估区域或部门在某时点间所占有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自然资源资产状况,以及某时点被评估区域所应承担的自然资源负债状况。

5生态利用型产业、循环高效型产业、低碳清洁型产业、环境治理型产业

6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

7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

附件下载:

城府办发〔2021〕148 号,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docx

热点解读:

关于《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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