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主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招商投资促进、通信、工业园区、军民融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乡镇工作。 分管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县气象局、县科协、县工商联。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社会科学工作;协助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分管县人力社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台办、县民族宗教委、县政府侨务办、县政府外办;协助分管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县侨联、县社科联。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保密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 联系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城市管理、东部新区、街道工作。 分管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市公积金城口分中心。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外出挂职。
负责文化旅游、交通、文物、体育、林业、文史、修志、广播电视、烟草、邮政工作。 分管县文化旅游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林业局。 联系县档案局、县烟草公司、县文联、大巴山自保区管理服务中心、县邮政公司。
负责教育、商务、中新合作项目推进、外经外贸、口岸物流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教委、县商务委;协助分管县应急局。
负责水利、水库移民、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作;协助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分管县农业农村委。
协助负责东西部协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计工作。 协助分管县农业农村委、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