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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9-23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组:

    您组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中高端民宿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组对我县民宿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我委赞同并支持你组提出的“关于提升现有中低端民宿硬件水平,加大民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发展中高端民宿”的建议。城口县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禀赋独特,发展民宿产业对推进城口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更好地推进我县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民宿健康发展。

   (一)民宿标准进一步优化。根据市文化旅游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通知》(渝文旅发〔2021〕242号)文件要求,一是规范民宿评定标准和刚性要求,指出旅游民宿是利用废弃学校、政府办公楼、粮油站、水管站、

废弃农房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证明、房屋质量安全证明等手续,旅游民宿开业一年以上可自愿申请等级评定。二是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县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加强对已评定的等级民宿进行规范管理,宣传等级旅游民宿标准,组织开展等级旅游民宿推荐、评定、复核(旅游民宿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民宿),县商务部门负责统筹推动住宿业发展,指导民宿协会开展工作。到2023年底,我县未评级的中高端旅游民宿有20余家,正在申报全国甲乙级民宿2家(岚天磐石山舍民宿、河鱼三十一涧民宿)。

   (二)民宿用地更加有保障。一是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达的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脱贫区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避暑休闲地产开发和乡村旅游接待的经营性用地可全部使用本指标办理农用地转用。二是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发展民宿。在农村原有民房的基础上,利用个人或他人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在不突破原用地面积的前提下,采取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建设民宿,即“民房改民宿”。如:岚天磐石山舍民宿、河鱼遇见·山居、咸宜耕读简居、鸡鸣四原民宿等16处民宿。三是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发展民宿。通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如:河鱼遇见·三十一涧。四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此类民宿多为属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入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共建联营。如:河鱼两扇门、厚坪龙盘、咸宜岱岳·山隐、沿河金科迎红、高燕红军院子等17处民宿均采用此种方式。

   (三)民宿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出台《城口县品牌培育和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城府办发〔2024〕11号)文件,该办法拟对已评定为全国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二是根据《重庆市十四五旅游营销奖励方案(2022年版)》(渝文旅发〔2021〕249号)文件,该文件对在城口住宿过夜的企业奖补进行了规定,2023年,我县中郊旅行社(重庆市中郊旅游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兑现奖补资金13万元左右。

    二、注重文旅融合,强化民宿高质量发展。

   (一)在产品设计上,更加注重做好“旅游民宿+非遗”、“旅游民宿+艺术”、“旅游民宿+农屋”等融合发展模式,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民宿、康养旅游民宿、生态旅游民宿、研学旅游民宿等产品,着力构建旅游民宿与本地产业相融相促新格局。如:岚天盘石山舍民宿、东安亢谷巴渝民宿、沿河金科迎红巴渝民宿、高燕红军院子、河鱼陌野雅院民宿等等。这些中高端民宿的推出,受到了国内旅游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二)在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标准”和“温度”的协调。服务质量的好坏,决定着民宿的品牌和口碑,是民宿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谓“标准”是指民宿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按照政府和各部门的要求,为游客提供安全、卫生、整洁、舒适的消费场所;“温度”则是民宿主人通过周到热情的接待、整体环境的营造和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让游客始终感受到回家的温馨与舒适。县文化旅游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在指导和督促民宿提升服务质量工作中,既注重严格把握标准,更重视主人文化和品牌意识的培育,有效保障了我县旅游民宿服务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招商引资,完善配套设施服务。通过招商引资新建或改建一批中高端民宿,提升民宿本身的硬件条件。依托乡镇和美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加大重点民宿发展区域道路、通信、停车场、文化广场、旅游厕所、污水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及智慧旅游建设力度。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等级民宿。大力宣传城口县出台的民宿发展奖励优惠政策,抓好落地落实。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贫困户利用自有闲置资源积极参与民宿经营和服务。同时做好民宿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游客提供优质个性化的服务并指导创建等级民宿。

   (三)加强宣传力度,促进民宿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宣传、统一推介。搭建旅游企业与新媒体之间的合作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将精品民宿与周边景区、休闲体验、体育健身、非遗、美食、民俗文化等融入一体,推出民宿旅居精品线路。

   (四)丰富文旅业态,释放旅游市场潜力。一是大力引导民宿产业把乡村文化元素、地域特色元素、农业元素、工业元素等融入民宿发展中。实现文化、旅游、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与民宿的融合发展。二是积极引进知名文旅企业参与全县乡村旅游民宿开发建设,推进乡村旅游民宿精品化、集群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文化创意、共享农业、电商物流、养生养老、体育健身等,形成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民宿“微度假”综合体,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产业产品体系。

    此复函已经牟必韬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谢中华

联系电话:13896268236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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