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19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19号提案的复函
城民函〔2024〕107号
方进华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和社会关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您提出的“整合资源,提升保障水平”的建议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最需要关怀的群体,是儿童福利事业和社会保障的重点对象。县民政联动教委、医保、妇联、残联等部门从五大方面狠抓落实,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服务保障。
(一)在精准认定上:县民政局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认定工作,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到每一位符合保障条件的孩子身上。(二)生活保障上:从2021年起,建立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照当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的定额同步增长,同步实施。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提高至1204元。三是教育保障上:参照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优先纳入国家教育资助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根据家庭贫困情况,为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必要的救助帮扶。对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四是医疗保障上。对生活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医疗康复救助范围;对城乡困难群众(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五是关爱服务上:今年4月-11月启动实施“童心相伴”项目,引入专业实施机构为全县1000余名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二、对您提出的“完善制度,加强关心关爱”的建议
自2022年底,县民政指导各乡镇(街道)整合资源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5个,村未成年人保护室204个。配齐配强乡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200余人,督促村(居)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儿童福利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自实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制度起,就建立了定期走访制度,县民政每年对辖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入户走访50%以上,儿童督导员每半年一次,儿童主任每月一次,走访率达100%,随时掌握儿童生活、学习、监护、健康等情况,并常态化加强监护人责任教育,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努力做到监护不缺位,关爱不缺失。下步将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教育活动,为这些孩子提供心理健康筛查、团体辅导及个案服务,给予心理辅导和关爱。
三、对您提出的“开展培训,强化队伍建设”的建议
2023年起市级层面每年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举办两期全市儿童主任示范培训,以提升儿童主任基本职业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县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期业务培训,培训人员包括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通过集中培训、实地参观、座谈交流、专题讲座等方式,提供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儿童主任服务儿童的工作技巧,确保基本职业技能应会尽会。以后也将此类培训常态化,切实提高基层儿童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服务、教育资助、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袁莉
联系电话:1389629090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