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21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21号提案的复函
城民函〔2024〕106号
黄正宇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管理农村殡葬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殡葬管理体制。成立农村殡葬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农村殡葬政策,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农村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的建议
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对于建立健全农村殡葬管理体制,推动农村殡葬改革具有积极意义。确实,成立专门的农村殡葬管理部门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步骤。这样一个机构能够专门负责研究和制定农村殡葬政策,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它还可以加强监管,防止和纠正一些不良殡葬行为,保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如下:一是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以《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城委办〔2022〕8号),成立了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统筹做好殡葬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督导。建立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民政、县发改、县公安、县农业等20多个部门协同实施,合力推进。每年县人大都要对我县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推进丧葬礼俗改革的强大合力。三是纳入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殡葬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考评内容之一,确保各项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把殡葬工作当作重大民生实事抓实,党员干部带头执行。
二、关于完善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殡葬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殡仪馆、墓地等设施,提供良好的殡葬服务环境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县每个乡镇需建设1个公益性公墓。县民政局牵头编制了《城口县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县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编制,于2024年1月报市民政局已经通过市规委会审核。根据我县需求实际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及殡仪服务站。按照“属事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打表推进我县公益性公墓施工建设。到2026年底,建设农村、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站建设全覆盖,打通殡葬改革最后一公里,促进和谐稳定。2024年已建设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已完成北屏乡、修齐镇墓地建设、沿河乡正在推进中。
三、关于推广简约、环保的农村殡葬方式的建议
一是出台节地生态葬政策。根据我县实际鼓励节地生态葬,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骨灰安葬入土后,墓穴不硬化,骨灰装具采用环保可降解材料,地表保持平整原貌,种植树木、花草等,墓碑小型化、微型化等,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3000元。二是纳入村规民约监督。把殡葬移风易俗、农村文明、勤俭、节约治丧纳入了村规民约管理,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
四、关于加强农村殡葬仪式的管理和规范。制定农村殡葬仪式的相关规定,规范仪式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引导农村居民理性、文明举办殡葬仪式的建议
一是开展调研。于2024年3月县民政相关人员到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农村殡葬仪式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仪式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步制定相关规定提供有力依据。注重引导农村居民理性、文明地举办殡葬仪式,避免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的现象。二是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将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殡葬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
五、关于加强农村殡葬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农村殡葬文化宣传活动,普及殡葬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殡葬文化素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的建议
一是印制《读本》宣传。每年都制作了《民政政策宣传读本》,将殡葬相关政策作为重要内容选编到《读本》中,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二是加大节日宣传。以清明节传统节日为契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文明祭祀,逐步规范和改变殡葬祭祀行为,在春节、清明节、“七月半”(中元节)等祭祀活动中逐步改变“烧钱化纸”、放鞭炮烟花等传统旧习,提倡植树、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农村散坟集中“烧钱化纸”正在乡镇试点。在县城区,2024年清明节祭祀期间,90%以上的群众在龙头山、新坟梁、青龙山和王尔包公墓采用鲜花祭祀。三是改变传统习俗。逐步引导改变丧葬用品经营及其使用方式,倡议丧葬花圈采取租用、回收再利用等方式以改变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陋习。
六、关于加强农村殡葬行业人员培训。为农村殡葬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保障农村居民能够得到专业、优质的殡葬服务的建议
一是采取了专业机构引进。引进重庆惠慈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并签订《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特需服务协议》,为有特需服务的治丧群众提供特需服务;二是采取专业人才的聘用。引进取得遗体火化师四级证书、遗体整容师三级证书的专业人才1名,为丧属提供遗体殡殓和悼念厅鲜花(绢花)布置服务,进一步提升殡葬供给服务能力。
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殡葬改革。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参与农村殡葬改革,提供资金、技术和人力等支持,共同推动农村殡葬改革的实施的建议
根据现有政策,中央和市级对乡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县级层面也十分拮据,无法投入资金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调整场镇规划用地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引导社会资本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模式,共同建设,统一定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营管理。
八、关于加强农村殡葬改革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农村殡葬改革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完善的建议
我们深表赞同,并已着手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农村殡葬改革的监督机制,村(社区)建立专门殡葬监督管理员,负责辖区殡葬改革的监督改革及信息报送。确保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我们还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改革工作,广泛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改革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二是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方面,县民政局将建立全面的监测体系,定期收集和分析改革数据,开展专项调查和评估。三是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确保监督能够及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和解决。对于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政策,县民政局将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改革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地推进。
总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您的建议,加强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为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感谢您对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