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复函
城民函〔2024〕103号
王菊委员:
您提出《关于增设社区老年食堂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由于财政拮据等原因,目前的养老服务还很单一。2023年,我县开展了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医“三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将结合实际在全县推行。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利用存量闲置资源,优化布局。充分整合了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国有闲置资产,在县城建设了3家社区老年食堂,分别为:葛城街道土城社区老年食堂、葛城街道桂花井社区老年食堂、复兴街道太和社区老年食堂,均建在老年人口最密集的区域,可以同时容纳200人就餐。
(二)统一规范老年人普惠价格。充分考虑了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消费水平,将普惠助餐价格定为10元/餐(一荤两素一汤)和15元/餐(两荤两素一汤),从运行情况来看,若无餐券补助,多数老年人就餐意愿较弱,截至目前运营的3家老年食堂均属于亏损状态。
(三)加强老年食堂运营扶持。通过试点探索县民政和县财政联合出台了《城口县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城民发〔2022〕89号),明确了建设模式由街道社区集中建设,确定了补贴标准,建设补贴15万元/家,运营补贴5万元/年,困难老人补贴5-6元/餐,集中力量把财政补助用在刀刃上。
(四)政府主导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年食堂的运营,给予免租金、水电气优惠等政策供给,鼓励餐饮企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老年食堂的运营,实现服务可获得、价格可负担、发展可持续。
二、下阶段具体措施
(一)积极稳妥推进建设。针对您提出的增加老年食堂的建议,2023年县城已建成3家社区老年食堂,基本能满足县城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在有序推进原有老年食堂的基础上,我局鼓励乡镇、街道、社会企业在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就餐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创新开展、稳妥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切实解决辖区老年人就餐需求。
(二)拓展居家助老服务。要加强老年助餐宣传,激励社会募捐,争取老年人子女支持,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老年助餐惠民政策。为了更好地降低运营成本,我局联合县人社局对“4050”人员开展就业培训,用现有政策为老年食堂提供所需公益性岗位,并发动网格员和志愿者,对确有需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结合实际开展好送餐上门服务。
(三)严格规范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基本原则,按照即将出台的《城口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老年人就餐、助浴等补贴,街道办事处要持之以恒地筑牢食品安全关,严把服务质量关,守好绿色发展关,推动社区食堂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运营,不仅将社区食堂开到老年人“家门口”,更要开到老人们的“心坎里”。一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社区养老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办理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实行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二是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在公示栏公开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管理细则及工作人员信息和健康证明、监督电话,接受辖区居民和社会监督,财(物)收支公开透明,每月公布一次老年人用餐记录,每月公示结算收支明细。三是每月对运行情况、环境卫生、服务人员的考核考评,考评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
在下一步推行老人食堂工作中,我们将多了解老人的需求,多关注老人的健康,合理营养,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争取加大企业引进力度,创新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周凡
联系电话:153105092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