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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8-13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次会议2.16提案的复函

                        城民函〔2024102

邹继高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详细研究和积极回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

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居民普及居家养老服务的理念、内容、形式等,提高居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宣传我县居家养老服务的成功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

我们将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鼓励专业化的公司、社会组织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因各种原因社区养老服务站未能实现社会化运营,但是县民政局通过努力已将乡镇25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营业,并且大幅度提高了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同时,我们将制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的相关政策,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的职责边界,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此外,近年来我们也在县域内开办了3家养老食堂以及提供上门服务的助浴机构,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起了步开了头,今后我们还将通过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关于制定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

20231214日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其中《城口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涉及20项服务内容,包括2024年新建2家养老食堂已完成任务;为我县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相关文件与县财政联合下发,定于11月发放该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补贴标准200-300//人,按标准已在执行;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今年上半年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民政局组织2批护理培训共涉及100余人;为具有我县户籍的失能特困人员、失能城乡低保人员、失独家庭中年满49周岁以上的失能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人员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等符合老年人针对性的服务项目,确保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

四、关于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人才的培养

我们将重视社区管理与服务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专业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一是我们开创性地与辖区卫生院合作,今后新建的养老机构从整合资源、财力、人力,形成城口县特色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城口县第八老年养护中心与蓼子乡卫生院进行合建,提高入住人员的服务水平。二是所有养老服务机构都与县级医院签订了服务协议,开辟绿色通道,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及时的医疗服务。三是今年我县还成立了首家五二五心理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引进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全年在我县免费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并且与精卫中心达成了相关协议,利用他们的专业人员,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心理辅导活动。

尽管我县在养老事业上的起步相对较晚,财政支持面临诸多挑战,导致在应对庞大老年群体需求时,政策制定上显得捉襟见肘,县民政局在推进相关工作时也倍感压力。然而,在民政局党组的有力领导下,我们团队积极克服重重困难,努力争取到了多项重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正是有了您的鼓励,我们更有信心与动力。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贯彻您的宝贵建议,不断推动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安心。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周凡

联系电话:15310509240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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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7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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