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冉虎成、张有发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划修建“治平乡场镇殡仪中心、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二、关于“加强墓地规划”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编制了殡葬专项规划,解决用地需求。我县已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已经纳入了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对各乡镇公墓用地进行了政策保障。同时县民政局编制完成了《城口县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建设。已对治平乡建设公墓用地也进行了调整划定,目前可以按照建设程序开展建设工作。同时,在全县有需求的乡镇建设一个公益性公墓,兜底保障群众埋葬用地需求,解决乱埋乱葬现象。
二、关于“加强墓地和殡葬中心建设”的建议。
治平乡场镇公墓和殡葬中心建设并配套资金,解决场镇居住人口安葬和操办丧事场地问题。根据现有政策,中央和市级对乡镇公墓、殡仪服务站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县级层面也十分拮据,无法投入资金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调整场镇规划用地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引导社会资本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模式,共同建设,统一定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营管理。
三、关于“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的建议。
一是印制《读本》宣传。每年都制作了《民政政策宣传读本》,将殡葬相关政策作为重要内容选编到《读本》中,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二是重大节日宣传。以清明节传统节日为契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文明祭祀,逐步规范和改变殡葬祭祀行为,在春节、清明节、“七月半”(中元节)等祭祀活动中逐步改变“烧钱化纸”、放鞭炮烟花等传统旧习,提倡植树、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农村散坟集中“烧钱化纸”正在乡镇试点。在县城区,2024年清明节祭祀期间,90%以上的群众在龙头山、新坟梁和王尔包公墓采用鲜花祭祀。三是改变传统习俗。逐步引导改变丧葬用品经营及其使用方式,倡议丧葬花圈采取租用、回收再利用等方式以改变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陋习。四是加强督导。建立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民政、县发改、县公安、县农业等20多个部门协同实施,合力推进。每年县人大都要对我县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推进丧葬礼俗改革的强大合力,坚决杜绝乱埋乱葬现象。五是深化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制定《城口县深化殡葬改革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拟定了城口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对乱埋乱葬、违法修建活人墓、大墓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能职责。六是纳入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殡葬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考评内容之一,确保乱埋乱葬现象违法行为落到实处。各乡镇把殡葬工作当作重大民生实事抓实,党员干部带头执行。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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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