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50082850H/2026-0002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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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推进完善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体系;建立健全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推动基层平安细胞创建行动。
2.协调推进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开展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领域安全管控等工作;加强群防群治、社会治安巡逻巡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3.推动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网格治理理念、模式、机制、手段变革创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力量,推动落实“一街镇一法官”“一乡一检察官”“一村一警”“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机制。
4.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各类跨地区、突发、群体性矛盾纠纷事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和诉调、警调、访调“三调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5.协调推进“雪亮工程”及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加强综治信息系统等智能化平台管理和运用,整合资源实现各类数据实时汇总、动态更新、预警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提出督办意见。
6.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特殊人群信息化管理监测新模式,推动建立特殊人群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
7.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协助主管单位组织开展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平安城口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评价。
9.完成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县综治中心),为县委政法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设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即: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26年,城口县综治中心在编在岗人员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收入较2025年增加3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5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5年初无相关经费的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3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37.07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7.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7万元,比2025年增加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7万元,比2025年增加37.07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为2025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5年初基本支出经费的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无专项的项目经费预算。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口县法学会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与委机关合署办公,公务接待费用由上级机关统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无独立的公务用车编制和运行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谢素娟 联系方式:1899661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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