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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城口县妇女联合会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成文日期 ]2024-03-01 [ 发布日期 ]2024-03-01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城口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负责为妇女群众素质提升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培训,提升妇女群众的素质。

(二)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由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进行心理疏导。

(三)负责提供技能技术培训。为下岗、失业、困难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助推实现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创业。

(四)负责信访维权指导。成立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团,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为广大妇女群众无偿提供法治宣传、专业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负责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及综合服务。举办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进行家教知识、未成年人性教育、父母素质提升、家庭美德、家庭助廉等专题讲座。

(六)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各项文体活动。开展各种有益于妇女儿童身心发展的文化体育活动、亲子活动。

(七)负责组织开展网上妇联工作。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引领妇女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搭建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互动交流、专业服务妇女、妇女创业成果交流展示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反映女性心声、回应女性诉求、维护女性权益、服务女性发展。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妇女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城口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妇女儿童服务中心设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数5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86.3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妇女联合会和妇女儿童服务中心预算分别公开经费拨款增加86.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8.5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73.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6.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7万元,比2023年增加8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7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妇女联合会和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分别公开,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无相关项目。

城口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2万元,比上年增加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妇女委员会和妇女儿童服务中心预算分别公开。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设备购置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柳023-5921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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