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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4-0003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供销合作社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成文日期 ]2024-03-01 [ 发布日期 ]2024-03-01 [ 体裁分类 ]财政

城口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预算公开

城口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起草和制定本级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5.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全县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6.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本系统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7.承担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8.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科室5个: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合作经济指导科、财务审计科。共有编制11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人,参公事业编制人员6人,退休人员28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5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收入较2023年增加159.6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提前下达。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5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9.7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00.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18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59.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0.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90.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21万元,比2023年增加15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9万元,比2023年减少30.5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0.22万元,比2023年增加19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和农膜回收等项目的提前下达等,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星级服务社的建设、农膜回收补助等重点工作。

城口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0;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35万元,比上年减少0.9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基数的调整,导致工会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0.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敖静怡  联系方式:023-5922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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