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档案馆及城口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档案馆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政策条例和规定,统筹全县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
2、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的档案业务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事件。
3、接收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县直单位以及企事业的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确定保档案资料安全。
4、组织制定本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案,加强档案业务培训。
5、负责地方党史、组织史资料的征集工作,系统整理有关党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史料。
6、负责党史和县志的编纂工作。完成各个时期党史大事记,政府大事记,地方组织史、专题资料、重大人物传记以及文件汇编等编撰工作。
7、积极开展党史、档案、地方志的研究工作、以及资源开发、信息开放,加强对党史的宣传工作。
8、依法开展对重点档案、党史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档案馆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方志科、党史科、综合科、信息科和档案管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公积金、养老保险提高等因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必须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种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37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5.6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9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公积金、养老保险提高等因素;项目支出减少了19万元,主要减少了《城口厅志》点校费以及《口述城口党史》《图说城口党史》出版经费。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14万元,比2022年增加5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14万元,比2022年增加7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万元,比2022年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城口厅志》点校费以及《口述城口党史》《图说城口党史》出版经费。
档案馆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与2022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2.5万元,与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14万元,比2022年增加7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待遇提高等因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必须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种商品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鸿玲 联系方式: 5922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