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交通运输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极其他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承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
地方海事行政、公路路政(包括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执
法职能。
(五)依法承担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能。
(六)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县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2020〕4 号)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不再保留城口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城口县交通行政执法路政大队、城口县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城口县港航管理处。其公益服务职责交由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根据上述职责,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科、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三大队、行政执法四大队、行政执法五大队。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66 名。设支队长1 名,政委1 名,副支队长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 名核定。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
4.车辆情况。年末车辆数19辆,是单位巡查执法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78.78万元,支出总计1,578.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4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2020〕4 号)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7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4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2020〕4 号)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8.7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57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4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2020〕4 号)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中:基本支出1,126.95万元,占71.4%;项目支出451.84万元,占28.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8.7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6.4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2020〕4 号)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4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2020〕4 号)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42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42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2020〕4 号)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42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新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增长部分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36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1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所以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7.60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所以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交通运输支出1,359.71万元,占8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8.58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打非治违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42.14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所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68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所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17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1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3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原路大队23人,运管17人,港航4人,质监11人),所以“三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49万元,主要用于19辆执法车辆保养、维修费、油费、保险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99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合并后增加了4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4万元,增长21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预算增加,接待的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范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培训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1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办公电脑、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势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578.78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全部覆盖,每个项目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层面进行全方位评价;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县交通局 |
财政处室 |
经济建设和债务管理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袁作轩 |
联系电话 |
18996607190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020.36 |
558.42 |
1578.78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 ||||||||||||||
确保全支队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支出,维持日常工作运转;严厉查处打非治违违规行为,认真办理打非治违违法案件;组织非税收入不少于280万元 |
确保全支队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支出,维持日常工作运转,2021年度非税收入增收工作经费23.39万元;2021年调整公路运输管理专项工作经费23.79万元;2021年度调整了公路运输管理经用171.14万元。 |
确保全支队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支出,维持日常工作运转,绕运输六大市场、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水路运输等交通运输领域,科学安排执法勤务计划,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全覆盖行政检查、全覆盖执法监督、全覆盖查处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办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458件,路产赔补偿案件48起,实现非税收入320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完成组织非税收入 |
万元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是 | ||||||||
打非治违专项检查 |
起 |
≥ |
350 |
350 |
350 |
100 |
20 |
20 |
是 |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
长期 |
合格 |
合格 |
完成 |
100 |
10 |
10 |
否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0 |
95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1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 |
项目 编码 |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县交通局 |
财政 处室 |
经济建设和债务管理科 |
项目 联系人 |
袁作轩 |
联系电话 |
1899660719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109.03 |
109.03 |
100 |
10 |
1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0 |
109.03 |
109.03 |
100 |
10 |
10 | ||||||||
补助区县 |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 |||||||||||
全力打击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违法配载等六项重点违法行为;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成品油、冷光烟花、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9座以上客车违规租赁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有序。 |
围绕运输六大市场、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水路运输等交通运输领域,科学安排执法勤务计划,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全覆盖行政检查、全覆盖执法监督、全覆盖查处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办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458件,路产赔补偿案件48起,实现非税收入320万。 |
全力打击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违法配载等六项重点违法行为;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成品油、冷光烟花、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9座以上客车违规租赁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围绕运输六大市场、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水路运输等交通运输领域,科学安排执法勤务计划,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全覆盖行政检查、全覆盖执法监督、全覆盖查处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办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458件,路产赔补偿案件48起,实现非税收入230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有效控制客运货运、维修企业安全管理 |
万元 |
= |
|
109.03 |
109.03 |
100 |
30 |
30 |
是 | |||||
项目预算控制在下达总量内 |
% |
≤ |
|
≤109.03 |
109.03 |
100 |
20 |
20 |
是 | |||||
12月底全面完成 |
元 |
= |
|
197.30 |
197.30 |
100 |
30 |
30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8 |
|
≧98 |
100 |
20 |
20 |
是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情况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作轩
联系电话:023-592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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