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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 执法职能。(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交通运输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三)承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公路路政(包括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职能;(四)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执法职能;(五)依法承担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能;(六)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县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科、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三大队、行政执法四大队、行政执法五大队。

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 66 名。设支队 长 1 名,政委 1 名,副支队长 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 1 名核定。现大队合并后实有在编人55名,同时,编外聘用人员39人(城府发〔2017〕12号批复核定人数),县财政将交巡警大队招录的11名协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统一划拨到我队,由我们共同管理并发放工资。车辆情况年末车辆数19辆,为单位巡查执法车。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1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83.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9.7 万元是因为今年不得填报退休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23.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4.0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0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4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83.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9.7 万元,是因为2022年不得填报退休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23.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4.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21万元,比2021年增加8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66万元,比2021年减少39.7  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不得填报退休费支出;项目支出 371.55万元,比2021年增加123.55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四基四化资金30万元、2022年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经费等,主要用于各治超站点建设等工作。

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8.50万元,比2021年减少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1 万元,比2021年减少3 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1.78万元,比上年增加25.4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时的在编人员39名,在2021下半年单位调入16名在编人员,2022年预算在编人员55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1.55万元。其中交通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项目30万元(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开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其中以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为重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 19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作轩;联系电话:592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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