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财发〔2022〕12号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左岚乡,坪坝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城应急函〔2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收回我局城财发〔2021〕896号下达县应急局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6万元,调整下达左岚乡3.96万元,坪坝镇2.04万元,专项用于2021-2022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
此项资金为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请你们严格按照《市对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32 号)、《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 73 号)、《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城口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