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县大巴山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拨款)的通知》(渝财农〔2021〕60号)下达的资金,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城发改委发〔2021〕213号)文件明确的具体项目,现将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50万元下达你公司,专项用于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请按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在12月15日前对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具体考评指标详见附件),并编报绩效目标完成报告,对未完成目标的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报县发展改革委、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备案。
此项资金列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4:自然生态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02机关资本性支出(二)—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0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