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乡村振兴驻乡(村)工作队工作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乡村振兴驻乡(村)工作队工作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中办发〔2021〕27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6号)精神,结合中共
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现预下达城口县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工作队工作保障经费金额6876800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单位,年终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经济科目按实际列支。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驻村工作队的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
请你单位规范资金支付方式,所有资金全部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严格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强化支出发票及附件等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均衡抓好预算执行,确保预算年度内全额实现支出。
附件:城口县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工作队工作保障情况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