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预算的通知
县公安局:
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城信办函〔2021〕139号)和城口县公安局《关于使用见义勇为基金的函》(城公安函〔2021〕317号)文件,经研究,现将见义勇为基金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你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实现支出,同时,请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该项资金年终决算时支出功能科目列入“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济分类科目列报“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