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限时缴回2019-2020年违规债券资金的通知
县公安局,重庆市鹏欣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城口县惠民
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城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城口县汉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2 月,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对我县2019-2020 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定我局2019-2020 年下达你们的部分债券资金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共涉及项目 10 个,资金 25,958 万元,要求我县立即进行整改。为坚决落实上级整改工作要求,规范政府债券使用。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9-2020 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债〔2021〕50 号)要求,经 8 月 31 日债券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追减你们 2019-2020 年政府债券资金预算25,098 万元(详见附件)。请你们收文后,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于2021 年 9 月 10 日前将违规使用的债券资金 25,098 万元缴回县财政局专户(账户名称:城口县财政局;账号:95000901000801667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口支行; 附言 请填写 : 缴回** 年**项目债券 整改资金),并将缴款凭证交我局经济建设和债务管理科龚小建处备案。整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城口县 2019-2020 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问题整改明细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