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度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经费的通知
县经济信息委: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转出让城口县南大街6号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城府〔2021〕25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 2021年度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经费 21662.16元,专项用于转出让城口县南大街6号门市国有建设用地补缴土地价款相关支出。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资金全部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严禁借支项目资金,严禁将资金支付给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单位及个人。
二、请你单位严格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强化支出发票及附件等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本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年终决算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501行政运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