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岚天乡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中心:
城口县交通局《关于调整使用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方案的函》(城交通函〔2021〕6 号)收悉,经我局党组会研究,现从城财发〔2021〕66 号预下达到县交通局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预算 5000 万元中调整 218.0108 万元安排给各相关单位,其中:调整安排县公路养护管理服务中心198.8653 万元,专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调整安排岚天人民政府19.1455 万元,专项用于景观平台建设。同时,扣除城财发〔2021〕85 号已调整的 390.0507 万元后,下剩资金 4391.9385 万元仍由交通局继续使用,专项用于 G211 北屏至小河口段建设项目。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此项资金属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局严格按照《市对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32 号)和《关于提前部署做好 2021 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73 号)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履行好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禁以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违规支付财政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绩效。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