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鼎兴公司,县惠民供水公司:
根据国家审计署统一安排,重庆市巫山县审计局于 2020 年12 月 21 日至 3 月 5 日对我县 2020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你们挤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0.85 万元,用于支付了单位人员和运行经费(其中:县惠民供水公司挤占资金 21.1 万元,县鼎兴公司挤占资金 19.75 万元),要求你们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完成整改。
为坚决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规范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城口县 2020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城府办发〔2021〕79 号)要求,结合 6 月 7 日审计整改推进会议精神,请你们务必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前将审计整改资料(归垫项目资金的进账单和调账凭证)纸质件交我局经济建设和债务管理科汇总审查,逾期未整改的,相关责任由你们自行承担。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