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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葛城街道办事处,坪坝镇人民政府,东安镇人民政府,沿河乡人民政府,鸡鸣乡人民政府:

为坚决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根据重庆市审计局《关于全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渝审调报〔2020〕21 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预算单位有关项目累计结余资金(预算)656 万元,城口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及时收回统筹,具体组成如下:坪坝镇2018年特色小城镇建设资金40万元(城财发〔2018〕279 号);葛城街道 2016 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宜居村庄项目10 万元(城财发〔2016〕527 号);东安镇 2018 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宜居村庄项目 6 万元(城财发〔2018〕319 号);鸡鸣乡 150 万元( 其中 :城财发〔2018〕318 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 50 万元、城财发〔2018〕319 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宜居村庄项目 100 万元);沿河乡 450 万元( 其中 :城财发〔2018〕318 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 250 万元、城财发〔2018〕319 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宜居村庄项目 200万元)。

(二)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城口县财政局调减项目预算,将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整改措施

   (一)追减预算。由我局对应业务科室办理,结合截至目前相关单位有关项目的预算结余情况,下达预算追减文件,扣收预算指标。

(二)收回资金。由我局(委)指导,属地乡镇具体负责。收文后,请你们对照“ 附件”明确的资金额度,及时组织资金于 3日内将资金缴入城口县财政局专户(户名:城口县财政局,账号:95000901000801667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口支行),并备注退款项目、退回资金及原因。我局(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统筹用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相关领域。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委)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表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下载:

城财发〔2021〕215 附件: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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