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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县交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渝财建〔2020〕344 号)要求,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预下达你局资金预算 5000 万元(县政府批复如有变化再作预算调整),专项用于我县 G211 北屏至小河口段项目建设。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

此项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局严格按照《市对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32 号)和《关于提前部署做好 2021 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73 号)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履行好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禁以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违规支付财政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绩效。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1 月 28 日


附件下载:

城财发〔2021〕66号附件: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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