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委:
为调整优化财力支出结构,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统筹(收回)并调整安排部分项目资金预算的批复》 (城府〔2021〕243 号)要求,现追减我局城财发〔2018〕437 号安排你委的“城口县精神病卫生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预算 600 万元,请你委收文后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并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资金缴回县财政局专户(账户名称:城口县财政局;账号:95000901000801667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口支行)。预算追减产生的项目资金缺口,我局城财发〔2021〕343 号已安排鲁渝协作临沂市援助资金予以弥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