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局:
为统筹推进全县锰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根据 2021 年 6 月 8日“加快推进锰行业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经我局2021 年第 25 次党组会议研究,现预下达你局资金预算 30 万元,专项用于我县锰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请贵局及时提供县政府批复或其它依据,进行结算下达。未在年度决算前提供依据的,将追减预算。此项资金请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你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核资金支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请收集整理好工作开展中的相关经费支出资料,以备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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