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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管理服务中心:

城口县交通局《关于调整使用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方案的函》(城交通函〔2021〕5 号)收悉,经我局党组会研究,现从城财发〔2021〕66 号预下达县交通局的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预算 5000 万元中调整 390.0507 万元安排给各相关单位(详见附件),下剩4609.9493 万元仍由交通局继续使用,专项用于城口县 G211北屏至小河口段。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管理,严格项目支出审核,严禁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完成绩效目标评价考核,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调整预算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2 月 4 日


附件下载:

城财发〔2021〕85号附件: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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