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信息委: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兑现工业企业升规补助资金的批复》(城府〔2021〕139 号)文件要求,现从本级资金中下达你委升规补助资金 100 万元,专项用于兑现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重庆昶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巴山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 公司和城口县高发钡矿有限公司 5 户企业升规补助,按照 20 万元/户补助标准。请你单位规范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强化支出票据及附件等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抓好财务档案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本专项资金
特此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