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委:
根据《城口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批复年初部门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1〕2号),经研究,现预下达专项资金156.35万元,专项用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县政府批复后进行清算。
请你单位规范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强化支出票据及附件等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抓好财务档案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本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年终办理决算时,年终办理决算时,此项资金请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1308”招商引资,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