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建〔2021﹞16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749万元预下达给你局(县政府批复如有变化再作预算调整),专项用于坪坝镇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局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19〕44号)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 (渝规资〔2019〕896号)等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总体目标要求,严格执行总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分解细化本地区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监控和项目实施进度管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1年中央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