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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19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交通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 2019 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的批复》(城府〔2021〕155 号)要求,现将城财发〔2021〕274 号预下达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2019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预算92万元调整安排给县交通局,专项用于兑付我县 2019 年 19 台纯电动公交车运营 184 个月(补助标准为 0.5 万元/月.车)的补贴支出。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11103 减排专项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2 日


附件下载:

城财发〔2021〕296号附件:2019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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