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惠民供水公司、县鼎兴公司:
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 2021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批复》(城府〔2021〕116 号)精神,现将城财发〔2021〕194 号文件预下达县住房城乡建委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预算 1239 万元作如下预算调整:
一是调整安排给县惠民供水公司 600 万元,专项用于广场路片区、东后街片区、北后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
二是调整安排给县鼎兴公司 239 万元,专项用于太和一路片区、太和农贸市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下剩 400 万元仍由住房城乡建委继续使用,专项用于杏子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增工程部分(电力公司宿舍、商业街工商宿舍、客运站临时过渡农贸市场、柿子坝片区通讯线路改迁、杏子园片区变压器搬迁)。
上述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05 基础设施建设。请你们严格按照《市对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32号)和《关于提前部署做好 2021 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73 号)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履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严禁以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违规支付财政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绩效,做好对应的项目分解、细化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