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19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0〕310 号)和《关于印发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预〔2016〕296号)要求,现将 2019 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资金预算 92万元预下达给你队(县政府批复如有变化再作预算调整),专项用于兑付我县 2019 年 19 台纯电动公交车运营 184 个月(补助标准为 0.5 万元/月.车)的补贴支出。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111103 减排专项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你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