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18年第四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生态环境局、蓼子乡人民政府: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 2018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城环函〔2021〕28 号)收悉,经研究,现调整县生态环境局城财发〔2019〕25 号 2018 年第四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 14 万元给蓼子乡人民政府,专项用于蓼子乡金寨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下剩 26 万元仍由县生态环境局继续使用。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请你们收文后,及时做好账务调整,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管理,严格项目支出审核,严禁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