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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根据《城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商请调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函》(城医保函〔2021〕22号)文,经研究,现将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28万元调整下达给各相关单位(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工作。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实现支出,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年终决算时,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经济分类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关项。

   附件: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划 转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划转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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