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划转县纪委监委机关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城口县纪委 城口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申请划转公用经费指标的函》(城纪函〔2021〕12号)文件,经研究,现将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驻在单位公用经费转到各单位(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支付各派驻派出机构在派驻单位发生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请各单位作好预算登记。
附件:县纪委监委机关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划转明细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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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县纪委监委机关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划转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