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 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和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城人社发〔2016〕373号)规定和县人力社保局审核,经我局研究决定下达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共计23.465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2020年执行林业有毒有害、农业有毒有害、畜牧兽医医疗卫生等三项津贴,请严格按照县人力社保局认定的享受对象及具体金额进行兑现。请加强财务管理,严控财务支出,加快预算执行。
此项资金列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4事业运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1工资福利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102津贴补贴”。
附件:2020年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下达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