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衔接资金(调整部分)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衔接资金(调整部分)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县属相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56号)、《关于下达 2021 年市级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81号)、《关于下达 2021 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农村厕所 革命市级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50 号)、《关于 下达2021 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国资调入部分)的通知》(渝财产业〔2021〕9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417号)和《关于下达 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6 号)要求及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衔接资金(调整部分)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2021〕21号)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 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部分临沂市援 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2021〕19 号)文件,现将 统筹整合 2021 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1310 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综 合改革资金 538 万元,市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772万元),2021 年农村“厕所革命”市级奖补资金 102 万元,2021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32.53 万元,2021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00 万元,合计 1644.53 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详见 附件),并就相关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开公示”制度规定,并严格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城府办发〔2018〕14号)、《城口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城口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财发〔2021〕467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控财务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同时,迅速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工程尽快完工,发挥效益。
二、搞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请严格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扶贫 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府办发〔2019〕24号)规定,对所有扶贫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请县行业主管部门在12 月 15日前组织资金使用单位,按照城府办发〔2019〕24 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对当年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门别类开展绩效自评(具体考评指标详见城府办发〔2019〕24 号文件附件 2、3、4、5),并编报绩效目标完成报告,对未完成 目标的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 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绩效自评结果要编入本部门决算 并依法予以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 1-2 资金安排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