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社〔2020〕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20〕255号)和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请预拨集中隔离点运行等相关经费的函》(城卫函〔2021〕70号)文,经我局第31次党组会研究决定,预下达你单位150万元用于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庙坝和坪坝集中隔离点运行费)等相关支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现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在年终决算前提供县政府批复依据,如未提供,将追减相关预算。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