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结算下达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结算下达乡镇(街道)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 130 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结算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401.85 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受灾群众临时避让安置,道路、电力、通讯、饮水等生产生活设施的临时抢修费用,不得用于工程性项目支出。2021 年 9 月底,将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超范围使用的予以追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此项资金列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各单位规范资金支付方式,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严禁转入个人账户代管支付;严格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强化支出发票及附件等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均衡抓好预算执行,确保预算年度内全额实现支出。
附件:1.2021 年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表
2.城口县 2021 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