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群团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2020〕66号)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2021年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的批复》(城府〔2021〕24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3万元,专项用于规范化妇女之家及儿童之家建设、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和“巴渝巾帼”乡村振兴示范工程。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年终决算时,该资金支出功能分类列报“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列报“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021年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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