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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

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1〕17号)要求,经县政府第135次常务会审定,现下达你局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预算670万元,专项用于以下支出事项。其中:261万元用于锰污染整治(关闭矿山植被恢复补助),35万元用于宣传能力建设,9万元用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5万元用于《水功能区划报告》《纳污能力核定及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修编,60万元用于《“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100万元用于监测能力建设,100万元用于黄金口水质自动站建设,2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万元用于 2019年-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50万元用于环境能力建设。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1大气;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局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建〔2019〕7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项目预算执行,加强财务支出审核,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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