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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商务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21〕72号)《城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升级版)实施方案》(城府办发〔2020〕242号),结合《城口县商务委员会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城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升级版)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城商务发〔2021〕10号),经研究,现预拨2020年示范县尾款1000万元安排给你单位,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对预拨的尾款将根据市级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予以清算。

请你单位规范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强化支出票据及附件等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抓好财务档案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本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年终办理决算时,此项资金请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附件: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820

附件下载:

城财发〔2021〕468号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1000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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