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关于下达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9号)及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的批复》(城府〔2021〕238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4万元下达你局,专项用于我县河湖管护、已建成的水位站、雨量站等水文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支出。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7〕106号)等要求,及时填报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格式详见附件),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搜集并完善好项目建前、建中、见后等各阶段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项目完工后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为顺利通过市级以上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资金列报科目: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02- 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特此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