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蓼子乡人民政府: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渝财农〔2021〕62号)下达的资金,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城发改委发〔2021〕103号)、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城口县蓼子乡片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城发改委发〔2021〕184号)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现将2021年第一批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960万元下达你乡,专项用于蓼子乡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其中:明安村产业路项目330万元、明安村堰渠项目350万元、明安村乡村旅游步道项目80万元、明安村乡村旅游景观铁索桥项目200万元。
请严格按照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和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城口县蓼子乡片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控财务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同时,迅速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工程尽快完工,发挥效益。同时,请严格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府办发〔2019〕24 号)规定,对所有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在12月 15 日前开展绩效自评(具体考评指标详见城发改委发〔2021〕103号文件附件),并编报绩效目标完成报告,对未完成目标的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报送县发展改革委、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绩效自评结果要编入本部门决算并依法予以公开。
此项资金列报:一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特此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