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林业局2021年生态护林员项目 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林业局:
根据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资金的通知》(城林业发〔2021〕84号)明确的资金额度,现将《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1〕303号)下达林业局的2021年生态护林员部分项目资金1251.5万元调整安排给各乡镇街道(详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 2021 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城府办发〔2021〕91 号)的要求和标准兑现生态护林员管护资金,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请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履行好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禁以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请你们严格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府办发〔2019〕24 号)规定执行,对所有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特此通知
附件:城口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资金调整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