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明确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宗旨和职责任务等事项的批复》(城委编委发〔2020〕10号)的通知,明确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隶属县财政局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能有: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协助主管部门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有关政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体职责任务: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监管,维护所有者权益;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负责组织企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及对资产权属变动、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负责对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依照相关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企业资产财务报表汇总上报及统计分析工作;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企业财务管理科、企业统计评价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 名;领导职数按2 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上按1 名核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减少299.3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3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6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7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4.4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99.3万元,主要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8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5万元,比2022年减少2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5万元,比2022年减少8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金纳入年初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0万元,比2022年减少38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减少。
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增加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企改革等事务性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适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07万元,比上年增加3.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0.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孟竖星联系方式:023-5922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