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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城口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县纪委监委实行合署办公,现有内设机构15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设事业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1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有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党风廉政教育建设中心(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办、县巡察信息中心(县委巡察办虽为独立机构,财政预决算均在县纪委监委机关。)。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212.1万元,支出总计2073.14万元,结转结余138.9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1.65万元,减少15.7%;支出较上年减少550.61万元,减少20%。减少原因:一是部分监察留置经费通过县级结算,该项预算不到单位;二是异地留置案件年终决算时暂未结案,监察留置相关费用未结算暂未支付,造成支出减少;三是公务员工资改革,清算公务员相关待遇;四是人员调出,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22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87万元,减少12.6%(一是部分监察留置经费按分级负担原则,直接与县财政结算,该项预算不到单位,收入减少;二是异地留置案件年终决算时暂未结案,监察留置相关费用未结算暂未支付,造成支出减少;三是公务员工资改革,清算公务员相关待遇;四是人员调出,收入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6.52万元,占99.7%;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57万元,占0.3%。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207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61万元,减少2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异地留置案件年终决算时暂未结案,监察留置相关费用未结算暂未支付,造成支出减少;二是公务员工资改革,清算公务员相关待遇;三是人员调出,收入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29.79万元,占88.3%;项目支出243.35万元,占11.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96万元。主要原因为暂未支付异地监察留置费用和已划转未分解到账职工住房公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06.5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0.12万元,减少12.7%。减少原因:一是部分监察留置经费按分级负担原则,直接与县财政结算,该项预算不到单位,收入减少;二是公务员工资改革,清算公务员相关待遇;三是人员调出,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74万元,增长3.8%。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年度运行中收到县财政下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纪检监察项目资金;二是职工正常调资晋级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三是纪检监察办信办案相关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7.97万元,减少20.6%。主要原因:一是异地留置案件年终决算时暂未结案,监察留置相关费用未结算暂未支付,造成支出减少;二是公务员工资改革,清算公务员相关待遇;三是人员调出,收入支出减少;四是已划转未分解到账职工住房公积未实现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64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年终已划转但未分解到账职工账户公积金未实现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8万元,主要为暂未支付异地监察留置费用和已划转但未分解到账职工住房公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33万元,占8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64万元,下降3%,,增长主要原因:暂未支付异地监察留置费用和已划转但未分解到账职工住房公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51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81.89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下降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95.41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58万元,减少16.7%,减少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改革,清算相关待遇;二是已划转但年终未分解到账职工住房公积金未实现支出;三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2.39万元、津贴补贴277.04万元、奖金382.0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2.61万元,绩效工资71.67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95.41万元等。公用经费36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68.71万元,增长23.4%。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49.05万元、水电费13.49万元、会议费2.49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30.6%,增加主要原因:异地留置案件数较上年增加1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7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县委常规巡察、纪检监察办信办案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节假日作风监督明察暗访和到市纪委机要文件交换、县外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长20.97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监察留置办案、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工作出车次数增多,运行经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保养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2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1辆运行经费增加,监察留置办案、监督检查、县委巡察等工作出车次数增多,运行经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监委相关业务部室实地工作指导和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以食堂工作餐代替接待用餐。二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接待餐标准和陪同人员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长0.8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余140批次600余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1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会议费支出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一盘棋、同频共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新形势新任务下,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更严、质量更高,纪检监察机关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分批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能力大提升培训,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外出办信办案、监督执纪发生的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保障纪检监察保密设施设备运维、留置专区运行维护、信访举报平台运维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长68.71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一是异地留置案件数量较上年增长100%,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国产化替代,运行经费增加;三是纪检监察办信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运行经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8%,与上年基本持平。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93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为推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能力培训提升,组织系统内业务培训和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3批,国产化替代办公电脑等1批、“走读式”谈话室设施设备等,价值合计28.1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县委常规巡察工作经费、村居监察监督员补助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48.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县委常规巡察工作全年共开展2轮,完成对152个党组织的全面巡察、政治体检工作,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若干件,实现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效果,起到了政治体检的作用,获得全县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县204个行政村(社区)选聘村居监察监督员200名参与村居日常事务监督,打通纪检监察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村(居)监察监督员在村居事务监督中距离近、情况熟、时时能监督的优势,推动村(居)事务监督更加高效,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

2022年,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吃公函”等突出问题,统筹线上筛查与线下监督相结合,督促整改问题50余个,健全制度机制10余项,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挽救人。严格对标《城口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问答(第四辑)》,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形成震慑。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整改典型问题,约谈县管党组织负责人,督促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靶向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推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坚决防止优亲厚友。2022年,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党员干部本人及亲属涉权8000余人次,及时追缴违规享受资金。

绩效目标自评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纪检监察办信办案工作效益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不利于绩效目标评价。二是由于办信办案工作的特殊性,前期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用于问题线索核查、取证,如最后查证不属实不立案,使用资金则无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办信办案经费的绩效目标设置更加注重查处案例产生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特殊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设置注重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减少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设置,多进行表述性指标设置。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和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中共城口县纪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中共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
联系人

包欣

联系电话

59222975

自评总分
(分)

97.9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有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高质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全年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不少于180余件。2.启动留置案件不少于2件。3.高质量完成县委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不少于30余件。

1.高质量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全年发现、处置问题线索200余件。2.启动异地留置案件2件,追缴违纪违法款不少于200余万元。3.高质量完成对40个党组织的县委常规巡察。

1.高质量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全年发现、处置问题线索190余件。2.启动异地留置案件4件5人,追缴违纪违法款200余万元。3.高质量完成对40个党组织的县委常规巡察。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发现、处置问题线索不少于200余件

200

30

190

28.5

启动留置案件数不少于2

2

20

4

20

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件数不少于20

20

10

25

20

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震慑、警示教育效果

%

100

20

98

19.6

群众满意度

%

100

20

99

19.8

中共城口县纪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村居监察监督员补助助

村居监督发现问题线索件数不少于30件

25

50

20

40

89


选聘村居监察监督员人数

204

10

200

9.8


群众满意度

90

%

40

98

39.2


2

县委常规巡察经费

巡察党组织数

40

30

152

30

97.3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率

100

%

30

95

28.5


群众满意度

100

%

20

99

19.8


被巡察单位满意度

100

%

20

95

19


























3.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922297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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