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及项目建设,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 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3.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5.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国家、市食品安全标准。
8.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9.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0.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落实我县计划生育政策。
11.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14.承担城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城口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城口县卫生健康系统下设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级医院3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先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23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8,080.61万元,支出总计68,080.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7,602.59万元、 增长34.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健康扶贫项目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6,18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26.64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项目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83.54万元,占52.6%;事业收入29,247.89万元,占44.2%;其他收入2,149.82万元,占3.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99.3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3,50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38.84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37,596.59万元,占59.2%;项目支出25,908.02万元,占40.8%。此外,结余分配266.2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0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0.44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是连续性项目离岗村医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516.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11.00万 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健康扶贫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1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65.97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离岗村医补助等项目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94.56万元,增长30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32.9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95.34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健康扶贫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29.54万元,增长28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7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57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乡镇卫生院有尘肺病康复站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在2020年已全部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 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收人员变动的影响。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6.32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2.48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7,228.88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57.48万元,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项目。
(4)农林水支出2,175.94万元,占6.9%,与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470.02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万 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8.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7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73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77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因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55.22万元。本年收入3,37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3.22万元,增长158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资金。本年支出91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00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8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47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县中医医院根据医疗业务需要,采购了一辆负压救护车。
公务车购置费70.00万元,主要是县中医医院根据医疗业务需要,采购了一台负压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预算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00万元,上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发生,本年度是因县中医院业务需要,采购了一辆负压救护车,价值7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过路费、维护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7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出车频次降低。
公务接待费11.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检查业务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1,331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07元,车均购置费7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1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4辆离。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我委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卫生健康系统本年度实施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必须公开内容)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财政处室 |
行社科 |
自评总分(分) |
94 | |||||||||||
部门 联系人 |
黎明 |
联系电话 |
59226062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66181 |
63504 |
95 |
20 |
19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 |||||||||||||
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各项任务,序时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项目建设。重点做好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疫情防控、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 |
较好的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各项任务,序时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项目建设。根据要求,开展了合格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序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组织实施国家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是 |
是 |
是 |
100 |
20 |
20 |
是 | |||||||
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政策实施率 |
% |
定量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是 | |||||||
提高医疗服务 |
好/较好/一般 |
定性指标 |
好 |
好 |
较好 |
75 |
20 |
15 |
是 | |||||||
做辖区内的疫情防控 |
好/较好/一般 |
定性指标 |
好 |
好 |
好 |
100 |
20 |
2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如有)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情况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59226062。